2007/09/01 | 那个女人
类别(我的日志) | 评论(0) | 阅读(21) | 发表于 13:26

       上周末,那个女人,他的前女友,从中山赶过来。在公司南大门的天桥底下,一直等待。而我们,像两个闯入她陷阱的猎物。被她活捉。

      而结果,当然是,我骄傲的向她扬起爱情的旗帜。她只能,落荒而逃。只有如此。早在一年前,就只有如此了。而且,经过我们一年多的朝夕相处,我相信,我们的感情已坚不可摧。不是她一次入侵就可以瓦解什么的。她早在一年前,就已知道结局。如今,仍然这样的疯狂。只能再加上四个字:颜面无存。他逼着这个男人再给她一次机会,要和我公平竞争。她一而再再而三的,要他,说清楚。我不知道怎么才叫说清楚。多久以前,他已跟她说过,要和我结婚。我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嘲笑她的盲目,还是,赞叹她的执着和勇气。

      我是胜利者。而她,只是一段过去。作为所谓的前女友。在知道别人早已有新人后。是不是应该收敛起自己的所作所为呢?在她面前,我巧笑倩兮,亦娇亦嗔的在这个男人面前撒娇。是的,我不够厚道。我就是这样的骄傲。因为他现在是我的。他爱的是我,纵容的是我。可以让我撒挢。拥抱我。我要拉他走,他亦愿意。我只是,不想让你难堪。而你,说得难听点,只是阴魂不散。

     由来只有新人笑,有谁听见旧人哭?既然结局已经这样,那么,收起你的柔情和痴心,接受现实吧!你所拥有的,只是这个男人回忆都不愿意回忆的过去。你可以流泪,可以争取。作为女人,我只能同情你的遭遇,说你对爱情专一。而作为你的情敌。我不得不从心底里不喜欢你!

      如果不是她这次冒然的赴深。我还一直把她想象成一个美好的女子。可是,一见面。我却可以更加骄傲。甚至,我嘲笑他。你以前怎么可以如此的没有眼光?爱上如此这般的人。长得不漂亮也就罢了,性格粘粘乎乎的,这么难了断。

     是的,我是胜利者。我可以骄傲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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